「詩的形式表現」發言稿        

 

西方的舊式的修辭學和新古典派習慣用「形式」來指文學作品的組成要素:節奏、韻律、結構、用詞、意象,用「內容」來指教訓和教義。後來由於認識到「形式」事實上包含並滲透到「內容」的建構工程中,形式與內容之間是一相互作用的統一共體。從浪漫派、象徵派、意象派、俄國形式主義、美國新批評和柯勒律冶、克羅齊、瑞恰茲、書勒克等等一時間序列的批評家都持此一看法。克羅齊說內容是形式化的內容,而形式也是有了充實內容的形式,情感是意象化了的情感,而意象也是感受到的意象。瑞恰茲.說「形式與意義的密切合作是詩風格的主要秘訣」,由此可以以艾略特的論點來做結論:「在完美的詩人手中,形式與內容相合無間。

形式思維引導詩思思維及情感邏輯,相對的,詩思思維、情感邏輯也引導形式思維。無疑的,深切的體認形式與內容的互聯滲透關係,並且在形式上善加予創造性的操作,的確可以引出更深刻鮮活的時間意象、空間意象、情感意象,從而發現到許多意想不到的「機轉」效果。

以上是針對現代詩而言,不及於後現代詩。後現代消解了近現代的審美理念與藝術思想,其思想的根本特徵就是一心想「解構」的「反」字,不再對精神、終極關懷、真理、美善之類超越價值感興趣,而轉向開放的、暫定的、不確定的形式。藝術與非藝術、美與非美之間不再有根本性的區分,從而形塑出一種反其道而行之的恩想風格,不再講求可適甪於群體的品味,不再需要審美標準與「詩的合理性」,因此它傾向強烈的反形式。

   至於網路詩,如圖象詩複辟易名的視覺詩(具體詩)、多向詩(如「連連看」之類)、互動詩(如「玩詩」之類)等等,則已然是另一新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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