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代(1966-1973),首次讀到的現代詩是刊登在高雄醫學院校刊《南杏》裡的作品,當時覺得非常新奇、好玩。於是去書店買了幾本詩集,一邊閱讀,一邊習作。不料習作之作竟然被刊登在翌年出版的校刊裡。其後,零零散散之作也曾被刊登在《笠》詩刊、《台灣文藝》、《文學界》、《文學台灣》等文學雜誌裡。就這樣把寫詩當成一種興趣,時斷時續地寫著。直至1989年一次意外傷了右側膝蓋骨,開刀住院期間才靜下心來思考自己的人生。

     歷經五年的廣泛閱讀及思考,確立了自己的價值觀─「愛、創造、美」。藉由綿密的回憶,以歸納法將過去幾十年的生活經驗中,曾讓我覺得那一天無比充實、快樂,沒有白白渡過一天的「生活實踐」篩選出來。最後,得出「愛」、「創造」、「美」這三項做為我人生最重要的價值。從那時起,我把自己有限的時間、精力都專注於這些價值的追求,不再把生命虛耗在與這三項價值無關的事物上。

     關於「創造」的追求,我終於在1994年決定放棄醫學的學術研究,選擇以創作詩當成我的人生志業。

     多年來,常念茲在茲的是自己的作品是否得到讀者的回響,是否能在文學史上被留下來。但近兩三年,我漸漸從禪學中領悟到一個事實─只要我勤奮真誠地創作一首詩,在那個時點或那一天或那一段日子,即是永恆。因此,之前所在意的讀者回響、歷史地位……等等都已變得無關緊要。我深刻體認到,只要努力寫詩,創作出讓自己覺得生命因而充實的作品,即是一種幸福,一種永恆。

就這樣,我一定要繼續寫詩,創作詩。

(2012/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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