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前我讀過尼采的《啟示藝術家與文學者的靈魂》之後,一再鞭策自己,不只要用頭腦寫詩,更要用心血寫詩,期望在嘔心瀝血之後,能寫出讓自己感動,也能讓別人感動的詩。

       詩的藝術性無限,如何善用詩的語言表現出較高的藝術性,造成讓人回味無窮的美感經驗,就成為我們寫詩的時候需要特別留意與特別著力之處。

       一首詩完成之後,能夠顛撲不破、擲地有聲,讓人感動不已,就像歌聲依舊在耳邊迴盪,必定是非常精練而且很有張力的傑作。

       張力讓詩的生命更強大,張力憑藉的是詩的語言凝練成讓人感動的意象,而這意象就像好幾道光匯聚成的很亮的焦點。

       有時讀到一些天馬行空、不著邊際的詩,看似展現出過人的才華,即便是獲獎之作,卻因為通篇不夠凝練,難免讓人感覺只是巧妙的堆砌的磚塊,上面擺了一些花朵罷了。這樣的詩若與艾略特的〈荒原〉相較,淺薄之至,可想而知。畢竟堆砌過多的意象,極易華而不實,以致全然失焦。

       我深愛美國詩人羅伯特•佛洛斯特(Robert Frost)的詩,尤其是他的名作〈未選擇的路〉,未選擇的道路與選擇走的道路本身就是強烈的絕對的對比,因此發展出來的詩想意象,蘊蓄極其深刻奧妙又能引人入勝的人生哲理,成為富有張力的偉大詩作,讓人百讀不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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