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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真的詩人就是好的;而一個好的詩人一定是真的。

  

    馬諦斯(Henri Matisse)對繪畫,尤其是用色原理,有他獨創性的見解。從他的思想理論和他的作品,我看見了一個現代藝術家是如何建構起一個有架構的原創性的藝術。所謂有架構,是指其作品內有根源,外有獨特表現。其獨特的表現,來自他生命內在的核心思想和性格,因而有一種必然性和一致性,絕非偶然、狂妄、散亂的發作。如果缺少這種自己獨特的架構,藝術家可能不是迷失就是因循,或者東抄襲、西拼湊,無法形成原創性的風格。但是我們應該也要知道,理論並不代表架構。一個架構是建立在個人生命內在無形的哲學和感性世界,以及實際作品的有機表現上的。不是無機的堆砌和黏合的。有些藝術家可能不會發表理論,但在他有意識的藝術創造工作中,在他不可分割的生命歷程裡,必定在心中反覆思考著他的藝術創造的意義和價值;到底美是甚麼;應該如何表現。在這當中,藝術家的性格、思想、感性、生命的經歷以及環境的影響,必然也在無形中滲透到他的創造中了。一個真正的藝術家的生命,就算只是純粹出於遊戲的衝動而創作,這些生命的有機組合,如果能形成屬於他的藝術原創性的主軸,從而表現在他的作品和生活上,那麼在實質上,他就已經建構了一個專屬於他個人的架構。如果沒有這實質的架構而抄襲別人的理論或表現形式,那麼這種作品就會缺少生命真實存在的必然性、一致性和有機性。這個道理是很淺顯的。

    用現成的顏料去調出和自己肉眼所看到的風景、靜物或人物的色相相同的色彩而加以描繪;譬如說樹是綠的,各種各樣的綠;天空是藍的,各種各樣的藍,還有光影加諸其上的種種微妙的變化……等等,這本是很自然而順理成章的作法。事實上我們眼睛所看到的世界的色相,是很混雜而變幻不定的。這自然存在的色相,是美感無窮的泉源,它施加於藝術心靈上的意趣和感受,也是變化萬端的。絕對夠一個藝術家玩味一輩子。但是這樣的用色,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自然的模仿,有如拷貝一般的動作。馬諦斯思考了這個問題。

    馬諦斯主張繪畫是「情感的」重於「理性的」。他的用色是基於藝術家自己主觀的認知和「情感的」需求,而不是服從「理性的」唯物客觀的現象。他試圖超越不假思索就精確模仿自然的色彩描繪這種「理性的」作法,而給自己一個思考和創造的可能性和空間。這使他終能依循自己的美感和情感,解脫了肉眼所見「唯物的」、「理性的」、「客觀存在」的束縛,建構起他獨特的美感世界。他認為畫應該給人一種寧靜、喜悅、舒服的感覺(這就是他的情感需求)。因此在他的畫裡,他大量使用顏色鮮明的原色,這些色彩既強烈對比互相輝映、生動活潑,而又顯現出單純、樸拙、和諧、寧靜,達到他所想要的美感經驗和世界。因為這樣的主張和表現,使他的畫帶有一種裝飾性。但是這樣的美感經驗和世界,在他的心裡,已經達到了一種宗教的境界。雖然他並未皈依宗教,他晚年最重要的作品卻是為聖多明尼克教會的修女院教堂做裝飾。他用鮮豔的原色、強烈的對比、樸拙的剪紙造形,構成他所要的宗教境界。他為自己不是教徒而設計教堂提出解釋說:「我一向以自己的方式來讚頌神與其創造物的榮耀」。我們都知道,教堂一般都顯得嚴肅而古板。高第在設計聖家堂用盡想像、大興土木就想改變宗教給人的刻板印象。馬諦斯卻以他原創性的藝術觀,創造了一個寧靜、喜悅、舒服、而現代感活潑的近神的宗教境界。宗教帶給人的,難道不就是寧靜、喜悅、舒服、重生的感覺嗎?就如他所建構的藝術架構,他保留了個人未皈依的信仰自由,卻能以活潑自由的詮釋,創造出現代感的神聖性的境界。就像他為各自擁有強烈存在的原色,找到互相輝映而又和諧共鳴的架構一樣。除非具有內在精神的創造性境界,光從外在形式拼湊是無法達到的。藝評家創出「野獸派」這個名稱,而做為領袖的馬諦斯被稱為「野獸之王」。作為對生猛的創造力和大膽狂野的表現形色或許恰當,但似乎未能彰顯他所達到的宗教般的精神境界。而所謂「情感的」,絕非世俗化、個人情緒化這樣膚淺的層面,而是可以達到這麼高的精神境界。

    從馬諦斯的藝術創造,我也領悟到個人主義在歐洲現代化中精采的進化。就像那些色彩鮮明的原色,每個人忠於自己,保持自己的個性和風格,而在群體中平等對待、尊重個人自由、坦誠相處、依法而治,終能產生一個自由、平等、誠實、進步、活潑而和諧的國家和社會。這和築基於儒家價值觀和家國威權結構的醬缸文化所造成的人際關係的虛假和個人思想和創造力的壓抑,是多麼的不同。我覺得西方現代文明的優越性,是我們必須承認學習的。

    而詩人更應該忠於自己,真誠表達自我。絕對不可變成陽奉陰違的兩面人,混淆了是非而猶為自己做人的圓滑而洋洋自得。甚至於還要將這種腐敗的醬缸文化強加於別人身上,久而久之,內在詩的精神就會在不知不覺中腐敗墮落。一個好的詩人,一定是真;而一個真的詩人,就是好的。在我們這個充斥著虛假風氣的社會,更是如此。這是根據內在經驗得到的體悟,絕非信口雌黃。

    文字之於詩人,也如色彩之於畫家一樣,每個字詞都有一個或數個定義,但在不同的時空和不同的上下文中,會有不同的意義,詩人甚至於還必須賦於獨特的感情和意義。如何用最純粹而精確的字詞(就如色彩鮮明的原色),組合創造出既精確表達而又韻味無窮的詩來,這應該是詩人內在精神所架構出來的有機存在吧。如果沒有這內在精神的自覺和架構,而胡亂拼湊不合理性也沒有真實感情的文字,就像一幅胡亂堆疊顏料的畫,就算不刺痛觀賞者的眼睛,至少也是一幅虛假的沒有意義的畫。詩人絕對不可以被文字套住思惟,而應該對自己的內在有澄澈的自覺,忠於自己、掌握自己,進而透徹發現外在世界的真實,這樣才能知道要表現甚麼,如何表現,進而尋找適切的文字,掌握文字,而不是沒頭沒腦地一開始就被文字套住,或胡亂堆砌文字。而讀者也應該要養成追問一首詩的內容和意義的習慣,才不會被那些虛假的文字遊戲所迷惑。對這種詩我是避之唯恐不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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