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詩的曼陀羅
1「詩的曼陀羅」之闡釋
藝術的本性是詩意、詩境的創生。就中國詩學而言,詩意、詩境包含了志、情、理、作品的四個側面,可以合於上面所說的海德格的「四方」所彰顯的存有思想。「志」是指傳統詩學所說的「詩言志」,「志」是意義的活動、意向性,「志」意向於一「景」從而創造出此「景」的意義,「志」指向於客觀面的「景」與「物」。「情」是指傳統詩學所說的「以情潔情」、「借景抒情」,是主觀面的內在情感。「理」是傳統詩學所說的「達觀文理」,是合主客與超主客的真實界。「作品」是詩作的語言部份,它是承載上述志、情、理的語言形式。
又,這裡所說的「詩意、詩境」,若是將詩意與詩境關聯起來,那麼,也可以說是詩的意境或是詩的境界。藝術的本性是詩的意境或是詩的境界的創生。圖示如下。
理 (合主客的真實界:達觀文理)
(以情潔情) 作品 (詩言志)
底下導引向筆者後文所闡明的「志、情、理、願、心」的詩的曼陀羅。若是更精確的講,「詩的曼陀羅」應該是「詩境曼陀羅」,此處所說的「境」是指「意境」、「境界」。「詩的曼陀羅」回應了海德格所說的「藝術的本性是詩,詩的本性卻是真理的創建」[1]。海德格〈藝術作品的本源〉說:「如果全部藝術在本性上是詩意的,那麼,建築、繪畫、雕刻和音樂藝術,必須回到這種詩意。」[2],又說「詩意」指的是「真理光明投射一種方式,是在廣義上的詩意創造的一種方式。」[3],「詩意是所是敞開的言說。真正的語言在任何給予的時機均是這種言說的發生。」[4]「詩的曼陀羅」是海德格所說的「真理光明投射一種方式」、「詩意創造的一種方式」、「詩意是所是敞開的言說」。「詩的曼陀羅」是存有真理的創建,是本成發生的存有事件。
從個體的人格發展的觀點來看,「曼陀羅」是修行者聚集修行的「圓輪」。榮格 (C. G. Jung) 的心理學用「曼陀羅」來解說「個體化」(Individuation) 過程,所以具有心靈治療的效果。將「詩境」的理論發展為「志、情、理、願、心」的詩的曼陀羅,不僅引進了「願」從而補充本來的不足之處,也是將文學書寫與心靈治療加以結合,從「心靈曼陀羅」的觀點,為「敘述治療」奠定一個基礎。
「詩的曼陀羅」圖示如下:
理 (合主客的真實界:達觀文理)
願 (真實界的流行創造:宗教性的大願)
現在以「志、情、理、願、心」來建構「詩的曼陀羅」。詩境的展開具備「志、情、理、願、心」的五個部分。其實,人格境界、物性自然、音樂境界的展開也包含「志、情、理、願、心」的五個部分。可以說,「曼陀羅」是遍在一切,廣攝一切存在的。
西方傳統人格理論區分為知、情、意三個部分,也就是前述「志、情、理、願、心」五大環節的前三者 (志、情、理),缺乏了「願」和「心」的部分,「願」是救度一切生命存在的大願,「心」則是總攝一切的究竟體性。知情意都是個人生命之中的既已存在的部分,是個性之中具有有限性的部分,相對於此,「願」和「心」則突破有限性,使人得以轉向超越界,激發超越一切的人格的能動性,突破被動的習性束縛的狀態。在此,各個宗教有其不同的表達。佛教強調「願」和「大悲願力」,「發願」是菩薩生命的開端。基督教強調「希望」,「希望」是信望愛的開端。
如果說「志、情、理、願」構成了生命體驗的迴環,那麼「心」的部分則是其中樞,居於迴環的敞開的中心。莊子說「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心」可謂是此一「環中」。因為是「環中」,「心」也是集大成者,統攝「志、情、理、願」四者。
「志、情、理、願」四者構成了生命的迴環,由志 (主觀意志) 啟動。「詩言志」是儒家美學的根本原理。「志於道」則是儒家人格教育的開端,此一人格教育以「游於藝」作為總結。此處所闡明的「詩的曼陀羅」也由「志」開始,良有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