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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到詩友一聽《臺灣現代詩》,就直覺地問:「你們詩刊的作品都是寫實的嗎?」乍聞這種提問,我腦中閃過的想法,就是這些詩友鐵定沒有認真閱讀《臺灣現代詩》每一期刊載的詩作,僅憑刊物名稱就望文生義;或者他們長期受到學界刻板化的制約,以為凡主張本土精神的文學創作就是直白、寫實。

每一詩社各自有其創設精神,機關詩誌也有其選稿基本條件。《臺灣現代詩》自20053月創刊迄今20169月已屆滿47期,2015年底並出版《十年詩萃――《台灣現代詩》選集》,經過三年策劃才推出十週年詩選集,可見過程相當嚴謹審慎。我們詩社向來主張,不管詩的形式表現、使用語言,都應該符合詩必須具備的意象與內涵,所以我們是站在制高點來看待所有詩創作;簡而言之,詩存在的首要條件必須能引起共鳴。能引起共鳴的詩,絕非造作虛假的詩;能引起共鳴的詩,也不會流於形式化、教條化、鬆散化、為古典而古典的矯情化、刻意標新立異的空洞化。換句話說,我認為一個好詩人,必須有入世精神、出世態度,才能有所堅持,才能永遠保持一顆純潔的詩心。唯有抱持「苦其心志、勞其筋骨」超脫俗念的精神,才能寫出真正引人共鳴的詩。

擔任《臺灣現代詩》主編,我就是以這種態度仔細閱讀每一篇投稿作品,《臺灣現代詩》的編輯委員們,也是用這種認真態度,選出能引起共鳴的好詩以饗讀者。因此,如果有人再問《臺灣現代詩》刊登的作品是哪一類型,我的回答就是:「能引起共鳴的詩」。

                     (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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