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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人札記               陳銘堯

 

不知道為甚麼,我極易感到厭倦。厭倦一切已知的陳腐,厭倦自己的作品,厭倦事物之極限,思想之晦暗,厭倦嘆息的微弱。能把生命的笑容開展的神秘力量,似乎藏在這一切熟知的世界之外,或更深之處。有如一個單獨抗拒邪惡、痛苦、空虛和死亡的孩童,如此弱小但叛逆地用他的生命,用他的惡作劇,從事反抗和破壞。破壞一切的既存,破壞命運的軌道。我不斷地懷疑我的詩、我的存在,懷疑那些平凡或荒誕的語言。而那當中,有多少語言僅僅只是語言而已。

尋覓一個安心信服的信仰,無疑是詩意而困難的。但內在的美的精神勝境,對我來說有時比宗教更能令我感動。這美的精神的超然存在,或許就是我在尋覓的神。是這俗世的慰藉和救贖。這藝術之神,以一種無相的精神體存在著。不被執著的形式所捕捉。音樂、美術以及詩觸動我的,是它的精神及內涵,而非某種固定的形式。固定的形式不但限制了創造力,甚且鈍化了我們的感受力。創造力或美的根源,就是這存乎一心的精神體,是存在於自身生命中的。不是外在的、固定的、別人的標準。如有某些形式的考究,那也只是枝枝節節的修辭或修飾技巧而已。如有某種共通的美感形式,那也只是它正好呼應了內在的精神而已。

美的定義,是只能意會不可言傳的。是藝術家必須自己去創造的。如果有人以為掌握了某些技巧或趣味,就以為掌握了美學,這無疑的是一種偏見,是對創造精神的誤解和扼殺。這樣說並不是要否定技術的重要性。畢竟藝術還是得給做出來才行。但是藝術家對創作的精神必須要有清楚的自覺。生命的意義,需要不斷地創造,或不斷地發現。真正的藝術家,通常能夠掌握他所需要的技巧,而且日日精進。我的厭倦通常是因為精神的困頓。當然有時也會厭倦重複的文字或形式。但這是比較容易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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