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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大坑露營區附近有一座私人猴園,園主每日固定兩餐餵食猴群。當園主把柑橘、柳丁、蕃薯、香蕉等食物往地面倒時,猴群立刻一擁而上,爭先恐後搶食。搶到食物的猴子迅速攀上樹枝或爬向高處,深恐被同夥半路攔截。誠如作者形容「一支喙  咬一條╱兩支前腳夾兩條」,貪心的猴子手腳不夠俐落,抓不穩枝條,果然「噗一声摔落樹頭」,這首兒歌還可繼續延伸如猴子摔落樹頭「當(tng)著頭」,撞成腦震盪或摔斷脊椎骨可就得不償失,主要在教育小朋友做人要正直,貪得無厭往往沒有好下場。當然,猴子動作敏捷應不至於如此笨拙。

對照近期馬英九政府從中央到地方,罔顧人民權益、一意孤行的作為,簡直罄竹難書。如黑箱作業與中國簽訂服貿協議,意圖讓中國資本及勞工大舉入境,打擊台灣廣大中小企業及勞工的生存空間;日本福島核能廠事故引發的嚴重輻射污染及環境危機殷鑑不遠,卻執意續建拼裝牌核四廠,更以粗暴且負面表述的「鳥籠核四公投」,企圖讓人民為其政策背書;不僅外交休兵無力捍衛國家主權,還故意隱瞞2005610日憲法通過領土變更修正案,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僅及台澎金馬及南海的東沙群島、南沙群島太平島與中洲島事實,竟誆稱「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領土涵蓋中國大陸」,意欲進一步配合中國「一中政策」出賣台灣,遂其終極統一之個人意志。尤其於七月三日軍中發生集體虐殺陸軍下士洪仲丘案,身為三軍統帥的馬英九,只在意其個人同額競選的中國國民黨黨主席得票數不能太難看,對軍紀腐敗漠不關心,遲至黨主席投票塵埃落定後方至洪家慰問,口頭聲稱「洪案管定了」,卻不答應將偵察權交由第三公正單位介入調查,放任軍事檢查庭牛步辦案,縱容涉案軍官湮滅證據,軍檢官還不斷對外強勢發言,歷經二十八天的偵結起訴書果然將全部責任推給下級戒護士「不當管教」致人於死。哈佛博士的法學高材生馬英九,連偵察未終結前不得妄下結論這種基本法律常識都不懂,就對外宣稱此案為「軍中管教不當」。洪案爆發後,陸續掀開軍中諸多集體貪污醜聞及眾多服役軍人不明不白意外死亡案件,馬英九念茲在茲其個人權力一把抓,迄今仍不願也無能整頓軍紀。

其次,地方民選縣市長,動輒以土地重劃、開發特定區名義,不當徵收人民安身立命的土地房舍,變相圖利特殊財團炒作房地產,或故意迴避環境影響評估,讓財團大肆開發公有地破壞自然生態。如2001年起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集團的「美河市捷運聯合開發案」,徵收的私有地竟提供建商蓋大樓出售;2012328日台北市政府強拆「文林苑都市更新計畫」不同意戶之住宅。201069日苗栗縣政府強行徵收大埔農地,動用強大警力封路毀田,時任行政院長現任副總統的吳敦義出面協調,承諾大埔四戶「原屋保留」,孰料劉政鴻縣長竟以突襲方式強行拆除,還夸言「天賜良機」。劉政鴻面對抗議強拆大埔四戶民眾,還公然好整以暇到立法院理髮,如此傲慢蠻橫,只有戒嚴時期的統治者才有此態度。當初參與協調的內政部長為現任行政院長江宜樺,江宜樺卻將責任推給內政部長李鴻源,李鴻源又推給「地方都市計畫委員會」,苗栗縣都委會再配合劉政鴻,如此粗暴對付手無寸鐵的老百姓。吳敦義之承諾跳票,他還厚顏強辯說時空變遷,難道「爸爸砍你時,你不跑嗎?」2005年台東縣政府以BOT方式將「刺桐部落」、「杉原沙灘」等國有地出租給美麗灣渡假股份有限公司,刻意規避環評程序,讓該集團違法興建渡假村飯店,多次遭到法院判決違反環評及核發建照程序,迄今爭議不斷,然台東縣政府仍繼續護航。其他如花蓮七星潭興建大飯店、台東卑南鄉海岸幾個渡假村的BOT案,這些土地徵收或BOT開發案,最大爭議在於不符合「土地正義」,地方政府隨時可以經濟開發、增加在地人工作機會為由,與財團掛勾進行「圈地運動」,勢單力薄的老百姓如何對抗強勢政府?

如今,馬吳江劉所到之處,抗議民眾如影隨形,政府卻用大批警力強制驅離、壓制抗議民眾,不僅教授、學生被拉扯推擠,當場頭破血流,甚至連路過行人也被視為驅離對象,國家警察竟然成為高官的「私人保鏢」。

《左傳隱公元年》有言「莊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當成人拿貪心的猴子來教訓小朋友時,我們卻活生生地看到一群權高位重的人赤裸且冷血地剝奪、踐踏人民的生存權與生命權。

     (201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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