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誤讀」是界定「同志詩」的最好方法嗎?
首先,對於「什麼是同志詩?」這個問題的答案,鯨向海的兩篇文章最有企圖心,他曾為同志詩可能描述的主題做了這樣的建議:
歸結起來,所謂「同志詩」的書寫,至少應該具備幾種可能的面向:一,「愛情詩」與「情色詩」的可能。…二,政治或者社會詩的可能:畫寫同志運動其革命性格與社會議題性。三,書寫同志族群次文化,獨特的氛圍與場域或者生活態度,譬如時尚品味、露淫(Camp)[1]美學或酷兒視野等等。(鯨向海:2006)
而對「什麼是同志詩?」這個問題,鯨向海的答案卻相對寬鬆許多;他說:
在舉同志詩時,我們不妨採取廣泛的蒐羅模式,盡量擴大其腹地,以求不忽略任何的可能。(鯨向海:2006)
在這樣的寬鬆定義之下,舉凡羅智成〈夢中情人〉、林則良〈與蛇的排練〉、許悔之〈白蛇說〉、蘇紹連〈鬍子〉、江文渝〈立可白修正液〉、王丹〈麥田裡的黃昏〉、鄭愁予〈小站之站〉等,甚至「屈原獻給楚王的詩,元稹和白居易互寫給對方的詩,或者王維為裴迪秀才寫的詩」,都被鯨向海列為「同志詩」。(鯨向海2006)
鯨向海的理由有二:首先是寫作的詩人本身,可能在心理的底層,潛藏著同志的傾向。他引用金賽(Alfred Kinsey,1894-1956)的性學理論,強化他的觀點;他說:
任何詩人,皆可能在無意識的狀態底下,「不小心」寫出同志詩來,我們無須耿耿於懷作者的性傾向。與金賽博士的性學理論相呼應,性傾向乃一種游移光譜,根據年紀或者環境而變異…。(鯨向海:2009)
「性傾向乃一種游移光譜」,這是金賽的研究成果[2],意味著異性戀詩人,也可能具有同志的心理傾向,因此才會寫出鯨向海所判定的「同志詩」來。
其次,鯨向海還引用美國解構主義批評家布魯姆(Harold Bloom,1930- )的「誤讀(Misreading)」理論,來說明讀者可以依照個人的偏好,解讀詩人的作品。因此,即使不是同志詩,讀者也可以將它「誤讀」為同志詩。他說:
同志詩作為一種閱讀策略,正可實踐布魯姆所謂的「誤讀理論」:「一部詩歌發展史之所以見其豐富,就在後來的詩人對前一位詩人作品進行創造性的解讀,尋隙而曲解、模仿、修正,既繼承又顛覆。」…那些前人已被論斷之作,如果改從同性戀的視野去詮釋,是否有更多的發現與閱讀的樂趣?(鯨向海: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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