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從戀母情結到同性戀的普魯斯特
馬塞•普魯斯特(Marcel Proust , 1871~1922),1903年,弟弟羅伯特結婚,同年11月26日,父親腦溢血過世。13歲時,在一次團體遊戲,有人問普魯斯特:「你覺得最難過之事是什麼?」(Quel est pour vous le comble de la misère?)他回答:「跟媽媽分開。」(Être séparé de maman);兩年後,1905年9月26日,母親過世,給予嚴重打擊,曾入精神療養院兩個月(12月至翌年1月)。隔年,自己搬至奧斯曼大道(Boulevard Haussmann)102號,開始隱居式的寫作。1907年,至卡堡(Cabourg)渡假,愛上男司機阿戈斯提奈利(Alfred Agostinelli ,1914年8月因墜機身亡)。1908年,重新伏案,醞思《追尋逝去的時光》三卷本的結構;研讀聖伯甫(Sainte-Beuve , 1804~1869)著作。
(五)巴特的私密日記
1979年9月17日
昨天,星期日,奧利維•G.來我這裡用午餐;我做出等他、招待他,這種細心通常表明我愛上了他。但是,從午餐起,他的膽怯或者他的距離嚇著了我;任何親暱的愜意,都離遠了。我要他在我午休時到我旁邊,他非常乖乖地過來,坐在床沿,讀一本畫冊;身體離我很遠,就算我把手臂伸向他,他動也不動,默默不語,無任何示好之意;此外,他很快走開到另一房間。一股失望湧現,我好想哭。我顯然知道我得放棄小男生,因為他們對我沒有慾念,而這方面我或者太拘謹,或者太笨拙的一廂情願;這是無法避開的事實,從我所有調情的意圖可以證實,為此,我生活哀傷,最後,心煩了,我必須從生活中擺脫這趣味或這希望。
【按】
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是20世紀馳名國際的法國文論家。他提出「作者之死」(La mort de l’auteur)與「零度寫作」(Le Degré zéro de l’écriture)的文評理論,引爆文學界與學術界的震撼,也掀起閱讀的新觀念,形塑巴特的無限魅力。從1950年代中期至1980年,有所謂「羅蘭‧巴特的時代」的稱呼。
在《偶發事件》( Incidents , 1987)文集的第四篇〈巴黎夜幕〉,原意「巴黎夜晚」(Sorées de Paris),純是羅蘭•巴特私密日記,1979年8月24日至9月17日,共16篇。16篇日記,每篇敘述好幾樣事情,卻沒有段落劃分,都只一大段。日記裡,記錄白日工作之餘,他流連咖啡館的夜生活:與朋友聚餐、聊天、靜觀他人活動、聽收音機,閱讀的書報,除《世界報》外,大都是文學書籍。也談及自己不喜歡孩童(日記第5篇記載:「隔段距離,他們令我心煩」)。最主要,也最特殊的是尋求「男妓」的坦誠記載,因而有人戲稱這些是羅蘭•巴特的「同性戀文本」。16篇日記,有9篇提及「男妓」,或用gigolo(第2、5、8、10、15、16篇),或用縮寫gig(第9、12、13篇)。gigolo,原意:面首、小白臉。寫這些日記時,羅蘭•巴特已是64歲的人了。上引一段為第16篇(即最後一篇)的的前半,這樣的剖白,讀者想必也要跟著「我好想哭」。他用「太拘謹」(trop scrupuleux)、「太笨拙」(trop maladroit)形容自己挫敗的始因。
「權傾一時」(此詞或許稍嚴重些)的文論家、批評家,也有心靈脆弱的一面,特別是處理私己的感情問題。這樣隱私的暴露,也讓我們認識名人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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