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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陳逸華:內容詳見〈小見同志詩〉

同性間的吸引力似乎是可見於許多動物族群,甚至超越了這個範圍,在歷史上有數不勝數的知名人物也是同性戀。許多文體中出現了很多關於描述同性情感的作品,而綜觀這些作品即便內容牽涉同性情感,然而作者並非就是同性戀,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雖然把同志詩當做一個範圍在討論的同時,可能造成這個區別太過於狹隘,主要可以以書寫人以及書寫的對象,對於那些非同志的創作者而言,同志之間的情感似乎也是一個激發創作的靈感來源。對於一首詩是否為同志詩的判斷,通常來自於一些已經被界定好的字詞,比如說陽痿必定是指稱男性,很難將之與女性相互連結,而同志詩的最普通的判定也似乎根據於一些與同志畫上等號的符號與文字。另外出櫃的同志詩人或是已經被貼上寫同志詩標籤的詩人並沒有很多,因此有許多詩人可能描述的同性情感,最終也只被當作一般的情詩應付。

在同志詩的作者之中,會發現男同志詩人的詩曝光度較女詩人來的多,除了出櫃的詩人比例上高於女詩人,在同志詩的寫作上某些特定同志語言的使用,如此標榜的同志詩比例也比女詩人所呈現的女同志詩來得許多。然而事實上女同志的比例並沒有比男同志少,這樣的現象似乎是一些社會結構的因素使然,其中一個可能是:女同志詩比較容易被單純地區分在女權詩或是情詩當中。另外的一個原因也有可能是女同志之間相處的結構問題,使得描述女同性戀間情感的詩比較難以辨明。

在這些同志詩當中,有一些特殊的現象,其中之一就是同志詩對於軀體刻畫細膩,特別是在身體的描述以及同性慾望的書寫。對於情色的敘述有時候表現得相當露骨。

假如可以得知作者就是同志身分,那麼其所書寫諸多情詩,判斷其為同志詩也比較符合事實,而另一方面假如只能從詩中透露的一鱗半爪猜測其是否為同志詩,那麼最簡單的判別方式則是來自於詩中的某些具有特殊標誌、象徵意味的字句了。(以上李東霖記錄)

陳逸華:當我們在閱讀一首同志詩時會看到某些帶性別的辭彙,很明顯的被性別化了,如提到「陽痿」二字就會覺得是跟男性有關,如提到「連續高潮」就會覺得跟女性有關。如果是從明顯的性別辭彙這個角度定義下的同志詩,就會覺得不太多,可能只限於像陳克華老師、楊風老師較知名的幾首。不過是不是同志詩只能界定於一種分類裡,也許大家可以再思考及參考我的講稿。剛剛莫渝老師提到法國文學裡的同志情誼,使我聯想到在古希臘時期「同性戀」被認為是美的象徵,而且是勇敢的、忠誠的兼具友情與愛情的表現。不過這樣的觀念與現在已經不太相同了,同性的情慾在書寫裡是否有種較明顯的特質、界線能輕易的被辨別?我在尋找作品的過程裡,發現是有限的。一方面受限於勇敢出櫃的人不多,一方面要勇敢出櫃又寫詩的人也不多。還有男同志詩似乎也比女同志詩多,女同志詩的
書寫作品似乎比較容易被劃分為異性戀者的書寫區塊,如書店中有許多書本呈現的畫面多是表現男性陽剛為主,就會十分容易地被歸類為給男同志的畫刊;但若

是性感裸露的女性身體封面,卻不會直接被認為是給女同志的畫冊。從這個例子來看,女同志的作品似乎是被掩蓋在這樣的性別觀點之下,被劃分為情色詩、情詩,女同志詩的作品在整體同志詩刊市場來看較為微薄。女同志詩看來較多是抒發自己的情感,不見得每首都是寫給自己同性別的對象,從此來思考,我們應該如何來定義同志詩?我有觀察到一點是對於軀體的詳細描述,不見得是對於同性別的軀體描述,也可能是自己的身體細微描寫。像零雨有首詩〈夥伴A〉「鏡子裡面的那人,是你嗎╱是的,我在脫衣服」「我置了一面鏡子,住進去╱吃在裡面睡在裡面且也╱最常在裡面,光著身子」從這首詩可以看出零雨是對著鏡子寫下自己,她對於身體的描述及著重處。如洛卡的〈玫瑰花環十四首〉「珍嘗我傷口的清新景色╱它打開如細緻的小溪和蘆叢╱快快,讓我們相互纏繞╱用愛擠壓著嘴而心靈相撕咬╱時間將發現已被我們浪費了」他們在面對自己時會有一種壓抑、不太敢讓人知道的情感,我們在解讀詩時,會看到同志詩有許多是對軀體嚮往的書寫。對於同性軀體的慾望書寫,成為解讀同志詩的重要關鍵。其實如果把這種對同性的書寫,解讀成是一種「對象」時,會發現其實那就是種「情詩」,同志詩就是一種情詩,若刻意劃分這樣的詩,就會讓這類詩變得狹隘。如江文瑜或顏艾玲的詩,在探討同志詩時就經常會被引用。

我今天不想從理論或者學院的角度討論這個議題,我比較想從輕鬆的角度來看,當一個同志想要抒發他內在的情慾時,書寫是一個非常便捷的方式,所以當那個人要抒發這樣的情感、想像自己與同性間的情慾場景時所作的書寫,也許每個人在某種團體、或者環境都會或多或少產生特殊的情慾嚮往,如果把它書寫下來,也許就會是同志詩的呈現。以上我的想法也希望與現場有所互動、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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