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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聞一多的「三美」理論

 

中國新月派詩人,著名學者聞一多為中國現代詩壇貢獻了大量優秀詩歌,如〈紅燭〉、〈死水〉等,在詩歌理論方面提出了「新詩格律化」的主張,並提出相對完整的理論,即「三美」理論。「三美」理論是聞一借鑒詩歌與中國傳統格律詩的要素,並根據現代漢語的特點所進行的新創造。「三美」中的「音樂美」,強調聽覺上要有音尺、平仄、有韻腳;「建築美」強調視覺上「有節的勻稱、有句的均齊」;「繪畫美」則要求詩歌有繪畫的色彩和意境。

具體說來,在原載於1926513日《晨報》副刊〈詩鐫〉第7號的〈詩的格律〉一文中,指出詩不能廢除格律,提倡「戴著腳鐐跳舞」,「詩之所以能激發情感,完全在它的節奏;節奏便是格律。[1]

從表面上看來,格律可從兩方面講:()屬於視覺方面的,()屬於聽覺方面的。這兩類其實又當分開來講,因為他們是息息相關的。譬如屬於視覺方面的格律有節的勻稱,有句的均齊。屬於聽覺方面的有格式,有音尺,有平仄,有韻腳;但是沒有格式,也就沒有節的勻稱,沒有音尺,也就沒有句的均齊。[2]

原來文學本是占時間又占空間的一種藝術。既然占了空間,卻又不能在視覺上引起一種具體的印象——這是歐洲文字的一個缺憾。我們的文字有了引起這種印象的可能,如果我們不去利用它,真是可惜了。所以新詩用了西文詩分行寫的辦法,的確是很有關的一件事。姑無論開端的人是有意的還是無心的,我們都應該感謝他。因為這一來,我們才覺悟了詩的實力不獨包括音樂的美(音節),繪畫的美(詞藻),並且還有建築的美(節的勻稱和句的均齊)。這一來,詩的實力上又添了一支生力軍,詩的聲勢更加擴大了。所以如果有人要問新詩的特點是什麼,我們應該回答他:增加了一種建築美的可能性是新詩的特點之一。[3]

律詩永遠只有一個格律,但是新詩的格式是層出不窮的。這是律詩與新詩不同的第一點。[4] 律詩的格律與內容不發生關,新詩的格式是根據內容的精神造成的,這是它們不同的第二點。律詩的格式是別人替我們定的,新詩的格式可以由我們自己的意匠來隨時構造。這是它們不同的第三點。[5]




[1]聞一多詩的格律,《聞一多全集》(10),武漢市: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12,第一版,第139

[2]1140

[3]1141

[4]1141

[5]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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